全区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现将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报送2025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年报公示的主体
凡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均需报送2025年度报告。已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需按时完成年报公示。
二、年报公示的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三、年报公示的方法
年报支持网上、线下填报,具体方式如下:
(一)网上填报
1.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网址填报:
(https://www.zwfw.hlj.gov.cn/ljonething/onethingSpecialColumn),在网页最下端“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中选择“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点击“我要办理企业数据填报”跳链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报送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2.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https://gsxt.hlj.gov.cn/index.jspx,营业执照下方有网址)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线下填报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四、注意事项
(一)经营主体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年报信息公示后,社会公众可通过公示系统查询。
(二)填报过程中,若存在往年未报送年报的情况,须先补报往年年度报告,方可填报2025年度年报。
(三)年报提交公示后,如发现填写错误,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登录系统修改,修改后须再次点击“提交并公示”,否则系统将显示为未完成年报状态。
(四)除年报信息外,经营主体应在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受到行政处罚信息等即时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公示系统主动公示,未按时公示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外商投资企业和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公示系统向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和海关报送相关年报事项,实现“一个入口、一次报送”。
五、法律责任
对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经营主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可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经营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六、警惕“年报”诈骗
各类经营主体需警惕涉及年报的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假借市场监管部门的名义,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联系经营者,声称其有年报未公示、公示不合格、公示未成功、经营异常、列入黑名单等情况,诱导群众点击短信链接登录非法交易平台,通过进行“身份认证”,获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并收取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代办服务费用。
六、温馨提示
报送年报是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也是积累信用状况的过程,希望广大经营主体依法、及时、如实报送年度报告。
年报不收费,大兴安岭地区地县(市、区)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从未指定任何年报代理机构负责年报工作,不与任何机构合作开展逾期年报催报服务,年报公示不需要任何费用。大家要增强防范意识,谨防“年报诈骗”!如果接到可疑电话或短信,建议直接拨打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进行求证。
在年报期间,大兴安岭地区市场监管局将通过“打铃提醒”系统发送年报提醒短信,短信中均带有【大兴安岭市监局】标注!
年报咨询电话(区号:0457)
地区市场监管局(外资企业):2116436
漠河市市场监管局:2883210
呼玛县市场监管局:3505040
塔河县市场监管局:3607229
加格达奇区市场监管局:6115070(红旗)、6111076(卫东)、6115060(东山、加北、白桦)、6115073(长虹)、6115056(光明、曙光)
松岭区市场监管局:3322151
新林区市场监管局:3187185
呼中区市场监管局:3438026
终审:张永红
复审:周明
初审:王利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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