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关于解决涉林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大林办发〔2024〕43号)规定,现对符合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发放条件的涉林退役士兵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如发现有不符合安置后未上岗期间生活费发放条件的涉林退役士兵,请拨打电话实名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举报电话:0457—2733528。
公示期:2026年9月8日至2026年9月15日。
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
安置后未上岗退役士兵生活费发放工作推进专班
2026年9月8日
终审:张有海
复审:李志刚
初审:高占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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