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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征集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的公告

来源: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9-10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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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的工作要求,纵深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严厉打击涉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业乱象、净化基层治理环境、规范农业农村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农业农村领域以暴力胁迫、滋扰纠缠、垄断操控、恶意阻挠、包庇纵容等方式实施的涉黑涉恶、行业乱象及腐败问题线索,具体范围如下:

1.农村基层“村霸”“乡霸”及宗族恶势力乱象。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村级事务、操控基层治理,横行乡里、欺压百姓;非法侵占、私分、倒卖农村集体土地、林地、草原、水面等集体资产资源;恶意阻挠村级正常工作、寻衅滋事、煽动闹事,破坏乡村治理秩序的行为。

2.农村集体“三资”及土地流转领域涉黑涉恶问题。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托管、征用、宅基地审批、集体资产租赁处置过程中,采取胁迫、欺诈、恶意串通、暴力阻挠等手段强占强霸、压价掠夺、垄断经营,侵害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3.涉农项目工程领域违法乱象。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美乡村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涉农产业扶持项目等工程招投标、施工建设中,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恶意阻工、敲诈勒索;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侵占挪用涉农项目资金、惠农补贴的行为。

4.农资经营与农业生产领域垄断欺压行为。垄断种子、化肥、农药、兽药、农机等农资购销渠道,强制摊派、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在种植、养殖、渔业生产中划地垄断、强买强卖、恶意压价,暴力排挤竞争对手,破坏正常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

5.农产品流通领域欺行霸市行为。盘踞农产品交易市场、收购站点,结成团伙操控收购价格、垄断购销渠道,恶意压级压价、刁难农户;拦截农产品运输、强行收费、强制交易,扰乱农产品市场流通秩序的行为。

6.涉农执法监管及行业顽瘴痼疾。存在私屠滥宰、非法捕捞、违规养殖、伪造检疫证明、处置病死畜禽等违法违规行为,且抱团抗法、暴力阻扰行政执法;长期盘踞行业、形成非法势力,滋生行业乱象的行为。

7.涉黑涉恶“保护伞”及失职渎职问题。公职人员在涉农项目审批、资金拨付、行政执法、日常监管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为涉农违法乱象充当“保护伞”,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等问题。

8.其他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问题。

二、举报方式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457-2117959

三、举报要求

1.鼓励实名举报,举报人需尽可能详实说明事件时间、地点、涉案人员、具体事实经过,同步提供合同票据、照片视频、聊天记录、凭证文书等相关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2.举报线索必须客观真实,严禁虚构事实、夸大情节、捏造诬告。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我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群众、经营主体积极踊跃举报,共同整治农业农村行业乱象,营造平安有序、风清气正的乡村发展环境。

特此公告。

大兴安岭地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10日

终审:孙国良

复审:岳文举

初审:娄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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