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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外事办公室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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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外事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外事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保障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先后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涉外法治、保密法规等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办开展会前学法38次,带动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思维;通过主任办公会、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关系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截至目前,我办开展职工学法9次;按要求开展党内政策法规学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内法规,针对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题学习。

二是切实提升法治建设规范化水平。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断提升决策质量和效率。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境),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管理规定,科学制定计划,加强行前教育提醒,明确纪律要求与保密规定,筑牢因公出访纪律防线。

(二)强化法治宣传,推动外事工作和法治建设协同发展

一是持续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通过行署外事办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大对边境管理法律法规和各类普法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发布安全预警、风险提示等领事保护相关内容,扩大领事保护政策信息的知晓率和覆盖面,扩大“互联网+法治宣传”普法影响面,今年以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13条。

二是开展实地普法宣传。制定边防政策法规学习宣传计划,会同地委边防办、地区边境管理支队、地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单位,在地区世纪广场开展以“巩固提升边防改革成果,推动边防建设创新发展”为主题的边防政策法规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同时深入边防办、军分区等边境管理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现场宣传,深入边境一线开展国界巡检和法治宣传,通过“固定展台宣讲+面对面宣传解答”的方式,为群众集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内容,现场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纸抽盒等宣传用品。通过对违边越界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大大加深广大群众对边防政策法规的理解,推动边防政策法律法规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

三是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要求,重点抓好我区因公出国(境)出访人员“四个行前教育”,切实把住出访任务审批关,出访人员审查关,杜绝无实质内容出访团组,全年共办理因公出国(境)审核24人次,成功出访9个团组;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指导边境县市开展夏季通视道清理、开展界务工作检查和边界巡查,全年未发生重大涉边事件。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学习还不够系统,学习中存在碎片化、不全面、不深入的情况;二是线上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普法方式还不够丰富,相对缺乏吸引力。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我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定期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自觉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形式,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抓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外事工作取得实效。

四、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地区行署外事办将持续根据地委、行署工作要求,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总目标,把法治精神贯穿到外事相关工作的全过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等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外事法治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机关建设的首要任务,按计划开展党内和行政法律法规学习,坚持全面系统学习,抓好教育培训,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和实践要求,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等与外事工作紧密联系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全办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外事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教育路径。积极联合地委依法治区办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宣传方式,注重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由点及面,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传播力。

三是健全法治建设监督机制。加强法治审核,严格按照省外办下发的《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核审批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开展工作,对因公出国(境)出访,坚持“事前教育、事中监督、事后复盘”的全流程监管模式。严格遵循《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落实边境管理各项工作,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外事干部队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能力素质。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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