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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卫生健康委员会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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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大兴安岭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将法治建设融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为推进健康大兴安岭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高质量完成行业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活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系列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同时在微信公众号设普法专栏,利用彩色图像和文字叙述结合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利用微信工作群和朋友圈积极宣传相关信息,积极扩大宣传覆盖面,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助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竞赛培训,强化法治基础。牵头联合地区总工会举办全区疾控系统卫生监督技能暨普法知识竞赛,围绕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监督核心业务设置题目,覆盖多领域法规与专业技能,以赛促学强化队伍法治素养与执法能力。同时,举办全区卫生监督队伍业务能力提升等3期培训班,邀请省、地级疾控中心专家授课,累计培训400余人次,为规范执法、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夯实基础。

(三)提升队伍素质,充实执法力量。强化卫生监督与疾控机构深度融合,构建“执法+疾控”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岗位职能与人员职责,加快执法队伍梯队建设,执法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常态化组织干部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组织23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以考促学”模式让执法人员主动学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推动执法人员全面掌握通用法律知识,严格落实规范执法、亮证执法要求,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有效提升,目前全区卫健系统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执法合法性与专业性得到全面保障。

(四)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水平。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线下集中评查、单位自主自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2025年度完成有关传染病防治、公共卫生类执法案卷评查95卷,对梳理出的文书填写不严谨、程序记录不清晰等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限,推动全部整改闭环。在案卷评查现场进行一对一点评和指导,重点讲解文书书写的规范要求、细节技巧,帮助提升文书书写能力,细化执法程序的每一项操作标准,规范执法全流程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为保障公众健康权益提供更加有力的执法保障。

(五)提升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规范全区卫健系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查纠结合规范执法,累计检查121家机构、81次,出动执法人员111人次,纠正不规范执法,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并推动整改落地;推进“法治明白人进医院”,精选医护骨干、行政人员组建8支法治宣传队伍,开展院内法治宣传系列活动48场次,覆盖1000余人次,推动医疗机构将法治要求贯穿诊疗服务各环节。

(六)加强规范执法行为,监督闭环守底线。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的原则,建立了内部审查机制,对要在政府网站公示公开的事项,认真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征求上下级意见建议,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把关,确保新制发的文件质量、文件合法性、有效性。健全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和“三重一大”决策法治审核机制,完成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治咨询;深化政务公开,公示各类信息99条,群众投诉举报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全区共运用“四张清单”办理案件4起。对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伤害,通过容缺执法等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方式,引导、规范合法经营,体现了执法温度,优化营商环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力量不足。卫生监督与疾控机构整合后,存在专业卫生监督人员配置不足的情况。特别是“三医联动”查处医疗机构线索和案件增加较多,执法覆盖不够,重点场所巡检频次难以保障,执法支撑力量存在薄弱环节。

(二)部门协同联动性待加强。跨部门联合执法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在打击非法医美、传染病防控监督等工作中,部门间信息传递不顺畅,协同执法的合力未充分发挥,影响监管质效。

(三)法治宣传形式创新不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形式单一,从事法治建设工作人员大多兼顾多项工作,在统筹安排上还有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责任。委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主动作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围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推进法治建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着力加强对委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委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不断压紧压实普法责任。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行政主体责任。地区卫健委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卫生健康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重点述职工作考核,单独形成述法报告,各副主任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单独成段明确述法内容。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专题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每年按时向依法治区办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三)强化学法用法,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做好系统内学法用法,深入统筹推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党政主要领导能够坚持带头学法,干部职工能够积极学法,通过自学、集体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前学法等形式,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在努力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不断提升用法治思维分辨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四)坚持民主决策,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党政主要领

导坚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集体研究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讨论制,主要领导遵守末位表态发言程序,班子成员全部依次表态举手表决,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在健康兴安网站公示监督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信息,在单位设立举报箱,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同时建立举报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信访转办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反映事项能够及时有效解决办理。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落实“九五”普法工作要求。加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持续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有序、高质量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二)健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推进重点工作和重点事项执法监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夯实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

(三)推进政府信息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决定、行政确认决定等,依法予以公开。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监督约束,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机关年度法治考核体系,做到履行程序不缺项、无遗漏、不缺位,确保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到位。

(四)打造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通过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等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梯队建设,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扩大行政执法覆盖面,有效规范执法,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主体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委无涉及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无违反法治建设相关规定的问责事项。下一步,将持续对标法治政府建设更高要求,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提升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建设水平,为全区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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