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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文体广电和旅游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地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3-13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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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地区文旅局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组织领导,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2025年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专题会议2次,研究解决违纪违法对象处分决定等法治建设重要问题1个。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局法治工作部署,制定了地区文体广旅系统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持续深化文旅法治建设,为我局新阶段文体广旅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强化能力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14次,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1次;在党组会上会前学法24次;通过业务大讲堂组织学习法律法规5次,不断提升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运用法律的能力。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履行职责,保证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按照地区司法局要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换证工作3次。开展地区文旅局行政执法培训1次。今年完成1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办证、1名执法人员因调转注销执法证工作。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2人,监督人员2人。

(三)健全行政制度,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重新梳理优化规范性文件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制度。对《大兴安岭地区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体育赛事奖励暂行办法》《大兴安岭地区支持冰雪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2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评估,提出继续实施和保留意见,确保文件合法有效。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要合同的必经程序。对与企业签订的《宣传推广服务合同》和《微视频制作服务合同》均请司法局进行了审核。

(四)规范行政执法,不断强化权力制约监督。进一步规范文旅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压减检查频次,集中精准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地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并制定《大兴安岭地区文化和旅游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同步制定本级检查计划,形成“地区统筹、县区落实”的执法工作推进格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制度,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技术监管手段运用,通过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持续开展“综合查一次”工作,严格落实“四张清单”,加强包容审慎监管,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指导和服务,引导其合法合规经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对2023年以来全区系统内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共检查出不合格案卷11个,不断推进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建设,提升案卷质量。在旅游投诉处置层面,严格对照《黑龙江省旅游投诉处理与“诉转案”工作指引》,健全完善全区旅游投诉运行机制,重新梳理投诉接收、办理、反馈全流程,规范工作档案管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办结旅游市场案件7件,查获“黑导”5人,移交问题线索3条,发布典型案例3期,以案例示警强化震慑效应。

(五)开展法治宣传,不断拓宽法治教育广度。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全系统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发挥文旅资源优势,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利用“民法典宣传月”“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普法节点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发放传单、现场答疑等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点解读民法典中涉及旅游合同履行、文化遗产保护、景区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条款,强化行业依法经营意识。利用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等进行宣传解读11次。

(六)转变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提升部门守信践诺水平。严格落实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按时履行合同付款义务。按时完成支付《大兴安岭全域全季特色文化旅游总体策划》等合同。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法治保障作用,减少法律风险。履行政务服务事项公开职责,地区文旅局在黑龙江省政务服务平台上共上传政务服务事项39项,领导干部定期开展“走流程”活动,确保群众、市场主体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时流程畅通。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不强。自觉履行工作职责的法治意识不强,在工作要求上,仅满足于做好本职工作而不被问责的工作层面。

(二)严格执法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按惯例办事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地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首要内容,健全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截至目前,已开展会前学法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发挥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单位年度工作要点,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要问题,系统谋划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推进法治文旅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工作落细落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开创文体广旅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采取各项有力措施,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梳理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执法依据,对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全面搜集归类,便于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学习,提高行政执法的理论水平,真正做到执法有据。

(二)规范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加强法治知识学习。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造就一支高效、廉洁、公正的行政执法队伍。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用好用活“四张清单”,推广精准执法、柔性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

(三)加强宣传,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创新普法形式,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式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需求,切实提升普法实效。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特殊报告的事项。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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