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地区营商局2025年工作实际,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地区营商局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营商环境优化全过程,聚焦权责法定、公正监管、公共服务法治化等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夯实法治基础,推进权责运行规范化。1.健全权责清单制度。组织地、县两级依托省级平台规范认领权力事项4370项,实现权责清单标准化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2.规范行政备案管理。牵头梳理27家地直、中省直部门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78项,指导7个县(市、区)形成清单1566项,明确备案流程、材料要求和办理时限,杜绝备案乱象。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梳理形成地区级中介服务审批事项清单91项、县级清单387项并向社会公布,从源头规范中介服务接入和运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监督法治化水平。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从六个维度细化整治任务,对照政治生态考核、巡察等反馈问题全面自查自纠,地、县两级共梳理问题148个,完成整改103个,出台配套制度9项,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政行为。2.强化政府合同监管。建立政府合同履约监管机制,下发工作提示3期,通过微信提醒、电话督办等方式推动风险处置102次,全区收录管理各类合同50199份,录入线下合同1311份,防范行政履约法律风险。3.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开展政商沙龙活动222次,参与企业1142户,收集并全量解决企业困难问题416个,既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又防范权力寻租风险。
(三)健全信用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1.深化信用应用改革。推行“信用代证”改革,在57个领域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累计归集各类失信信息3872条,为54家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助力失信主体重返市场。2.完善信用奖惩机制。整合融资信用平台,新增“信易贷”产品7个,累计授信31笔、放款6663.4万元,以守信激励引导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归集信用信息28.18万条,强化失信约束。3.提升信用监测水平。对标国家城市信用监测指标体系,推动地区及漠河市进入所在分组前50%,构建起“守信受益、失信受限”的信用法治环境。
(四)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法治化。1.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明进暗不进”等三个专项整治,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33个政务服务场所,发现并通报问题136个,推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落实。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广“一网通办”“掌上办”,全区“一次办”事项覆盖率达98.8%,全流程网办率达85.1%,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51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11021件,整体效能提升70%以上,政务服务满意率达100%。3.强化电子证照应用。汇聚电子证照123种、数据48.3万条,制发电子印章465枚,总调用次数9.5万次,以数字化手段规范办事流程,减少人为干预。
(五)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权利救济法治化机制。1.优化诉求处置流程。创新建立“2110”涉企诉求处办机制,实现2小时响应、1个工作日初步反馈、10个工作日办结,处理涉企诉求19件,平均办理时长压缩至2.5个工作日,企业满意度100%。2.拓宽问题反映渠道。通过12345热线、政商沙龙等渠道收集破坏营商环境问题10项,均移送地纪委监委处置,全年12345热线受理各类诉求61139件,按时办结率、回访满意率均达99.99%。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1.法治创新与区域实际契合度不高。改革举措多参照统一评价标准,未能充分结合我区生态、资源等独特优势,对林下经济、生态旅游等特色产业的法治保障针对性不足,难以通过法治创新破解特殊领域发展难题。
2.数字赋能法治建设质效偏低。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不足,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兼容问题未完全解决,未能通过数据赋能实现法治监管、信用评价、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法治建设的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
3.干部法治素养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部分干部“大营商”法治理念树得不牢,对营商环境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理解不深,窗口服务人员政策解读、系统操作、沟通协调能力不足,导致部分法治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原因分析
1.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对法治政府建设与区域产业发展、要素禀赋的结合重视不够,将法治建设简单等同于流程规范,未能充分发挥法治对特色产业的保障和引领作用。
2.资源整合力度不足。数据治理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数据共享激励和约束机制,部门间数据壁垒未完全打破,影响了法治建设的数字化、精准化推进。
3.培训体系不够健全。对干部的法治培训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培训内容多侧重通用法律法规,与营商环境建设具体业务结合不紧密,培训方式单一,难以有效提升实践能力。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地区营商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统筹谋划、靠前指挥,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统筹谋划部署,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营商环境优化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牵头制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服务企业效能提升突破年”实施方案等,明确法治建设相关任务151项,细化责任分工,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办”的工作格局。年初以来,组织召开调度会商会议7次、专项工作调度会4次,专题研究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相关问题,确保工作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二)聚焦重点任务,推动法治举措落地。亲自督办权责清单梳理、行政备案规范、信用体系建设、专项整治等重点法治任务,制发《工作提示》46期,对政府合同履约监管、信用修复、政务服务整治等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推动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带头践行亲清政商关系,主持参与政商沙龙活动,面对面听取企业对法治环境的意见建议,推动解决企业反映的法治保障相关问题。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法治建设合力。主动加强与省优化办、地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法治建设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持,推动跨部门法治协同。指导县(市、区)营商部门开展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形成地、县两级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在基层落地生根。
(四)重视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培训,推动干部学法用法。推行服务标兵评选,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引导干部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服务能力,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地区营商局将坚持以法治为引领,聚焦企业群众关切,以提升法治建设针对性、实效性、智能化水平为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法治化制度体系。1.对标国家先进地区,结合我区产业特点,细化权责清单、行政备案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针对特色产业制定专项法治保障措施,提升制度供给精准性。2.拓展“无感续证”“信用代证”等改革场景。推进基层报表“只报一次”,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材料和时限,推动更多事项“免申即享”,以法治手段优化审批服务。3.完善中介服务监管制度,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法治约束,规范服务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强化数字赋能,提升法治建设智能化水平。1.推动数字政府建设重心向“谋场景”转变,建立数据共享激励机制,打通数据堵点卡点,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实现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兼容共享。2.扩展“兴安减负通”功能,增设“数据核验”专区,深化信用评价、监管预警、政务服务等场景的数字化应用,提升法治监管、信用约束的精准性。3.依托大数据优化信用评价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信用信息在更多领域的依法应用。
(三)创新监管模式,推进公正文明执法。1.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减少重复检查、多头执法,规范执法流程和裁量标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加强政府合同履约监管,督促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应上尽上”,加大风险督办力度,防范行政履约法律风险。3.扎实开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排查项目建设、土地使用等领域未有效解决的问题,依法依规推动化解。
(四)提升政务服务法治化水平。1.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对各级政务大厅的法治指导和监督检查。2.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应用覆盖面,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冗余环节,降低企业群众办事成本。3.开展常态化、系统化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干部和窗口人员的法律法规解读、政策执行、沟通协调能力,严格落实便民法治举措。
(五)健全法治监督和信用体系。1.纵深推进破坏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问题线索收集、整改、督办、问责闭环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2.持续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实现“应归尽归”,优化数据归集质量,拓展“信用代证”应用场景,全面推行信用修复“两书同达”服务。3.全力攻坚城市信用监测指标提升,降低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占比,推动城市信用水平持续提升。
(六)优化法治宣传教育。1.持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局长讲政策”“企业享政策”等系列节目,解读营商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年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150次。2.依托信用中国(大兴安岭)网站等平台,发布法治建设相关信息,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一)法治建设与上级部署衔接情况。2025年,地区营商局严格对标国家和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各项法治工作均与上级要求保持同频共振,全年向上级报送法治相关创新案例84条、守信践诺创新案例14条,多项工作获得省级认可。
(二)下一步法治建设重点方向。2026年,将重点围绕我区“六最”营商品牌建设,聚焦特色产业法治保障、数字法治建设、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三大领域,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落实成效,力争在特色领域法治创新、数字化法治监管、政务服务法治化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大兴安岭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终审:时洪光
复审:张明建
初审:包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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