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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夹缝资源采矿权的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自然资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经请示省自然资源厅同意,现将协议出让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夹缝资源采矿权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自然资源局
场所:加格达奇区朝阳路东五道街87号
二、受让人
名称: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
场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鸥浦盆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27007726389951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十八站欧浦煤矿夹缝资源采矿权
开采矿种:煤
开采规模:30万吨/年
地理位置: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白银纳乡
面积:0.051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拐点 X (起标高) Y(止标高) 矿体标识面积标识
1 5820029.55 42493148.84
2 5819954.55 42493358.84
3 5820016.65 42493375.49
4 5819947.75 42493426.59
5 5819889.55 42493405.84
6 5819772.21 42493556.76
7 5819634.55 42493658.85
8 5819643.21 42493722.69
9 5819599.55 42493778.84
10 5819464.55 42494138.85
11 5819664.55 42494328.85
12 5819998.14 42494615.16
13 5819633.66 42494328.82
14 5819433.65 42494138.83
15 5819568.65 42493778.81
16 5819603.63 42493658.82
17 5819858.64 42493405.79
18 5819923.64 42493358.80
19 5819998.37 42493148.16
* 325 250 Mc2-1#
资源储量:44.3万吨
开采标高:+325米至+2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受让人应当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确定的要求进行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受让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并按方案要求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起始价:1.536万元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的实施意见》(黑自然资规〔2023〕2号)等有关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执行,“按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成交价按起始价确定,在出让时征收;在矿山开采时,按矿产品销售时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率逐年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8日
如对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自然资源局提出。反映情况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5月8日8: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57-2115395。
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和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同时发布。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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