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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3-10-0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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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教字〔202343

各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组织实施。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7日 

大兴安岭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试行)

为提升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及育人方式改革,根据《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黑龙江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方案(试行)》、《黑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规律,改进学生培养模式和教育评价方式,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坚持“五育并举”,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推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到2026年,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推进初中、高中教学衔接,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全面提升育人质量。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

1.考试对象:普通初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

2.考试科目:从2026年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包含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中要求开设课程的科目,涵盖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劳动、综合实践活动和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14门科目。从2023年开始将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计入中考成绩,从2026年开始将外语口语、听力测试计入中考成绩。

3.考试内容:以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取消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适当增加主观性、开放性、探究性、综合性试题比例,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

4.考试组织: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学9门科目由全省统筹命题、统一考试时间,外语口语、体育(统一测试环节)、理化生实验操作等考试时段由全省统一安排,地区组织实施,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艺术(包括音乐和美术)、劳动和综合实践5门科目由省级统筹指导,地区制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5.成绩呈现: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含口语测试10分、听力测试20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生物学50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70分、地理50分、体育与健康80分(包括30分日常考核、50分统一测试)、物理实验操作8分、化学实验操作7分、生物实验操作5分,合计850分。

具体安排如下:

    

科目

分值

时间

考试形式

语文

120

120 分钟

闭卷考试

数学

120

120 分钟

闭卷考试

外语(含听力)

110

120分钟(含听力20分钟)

闭卷考试

物理(不含实验操作)

80

150 分钟

合场闭卷考试

化学(不含实验操作)

70

地理

50

90 分钟

合场闭卷考试

生物学(不含实验操作)

50

道德与法治

70

120 分钟

合场闭卷考试

历史

70

外语口语测试

10

全省统一安排,由市(地)组织实施

人机测试

物理实验操作

8

实验操作

化学实验操作

7

实验操作

生物实验操作

5

实验操作

体育与健康

80

日常考核、统一测试

6.成绩应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和肄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初中学校课程管理和初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二)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

1.改革统一招生模式。普通高中严格执行属地招生,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采取计分形式、等级评价及其他形式呈现,纳入中考招生录取工作。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比例不低于60%,并向薄弱初中倾斜。

2.规范中考优待政策。按照《黑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改革工作方案(试行)》要求,全部取消体育、艺术、科技等鼓励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军人子女、在职消防人员子女、人民警察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符合多项加分政策的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累计叠加。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信息公示制度。

3.做好异地中考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解读,做好随迁子女参加升学考试的资格审查和报名服务工作,严禁以随迁子女名义跨区域考试招生,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4.严肃考试招生纪律。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未参加中考的无学籍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擅自违规掐尖招生或免试招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规范招生录取工作。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严格按照计划、志愿、分数(包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普通高中学校办学特色,制定本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具体使用办法。

6.完善中职招生模式。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主要招收技能水平高、职业倾向明显,有意愿接受职业教育培养的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等类别,各类别可同时兼报。

(三)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1.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科目:艺术(音乐和美术)、劳动、信息科技、综合实践活动科目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采取计分、等级及其他形式呈现,2026年起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中考成绩,分值为10分。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学校要组织做好写实记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典型性、代表性的活动和关键材料,一般性活动不用记录。同时发挥家长协助作用,促进家校社共育。

2.评价方式:地区教育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办法,供各地参考使用。各地各校按照整体设计、突出重点、便于操作的原则,结合区域实际、城乡区别和发展特色,细化评价内容和考察要点,形成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和实施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评语评价和赋分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评和教师评语,基于平时观察积累情况在每学期末进行。

3.评价程序:评价程序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两个阶段。学期评价在每学期末实施,由过程评价、结果评价和增值评价累计总分生成。小学毕业评价不得采取赋分评价方式。初中毕业评价由学校基于学期评价结果生成。每学期评价过程包括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形成档案等环节。

4.结果呈现:实施办法中确定大兴安岭地区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形成方式及从外省转入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认定办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依托全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随学籍一起转移。

5.结果应用: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办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其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加强学情和教情分析,有针对性地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学生发展指导水平,引导学校转变育人方式、形成办学特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并将其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重要依据,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具体内容另发文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强化统筹协调,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做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家校社联动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制。加强研究指导和培训,确保常态化有效开展评价,着力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地要成立由教育行政、督导、教研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二)健全保障机制

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办学条件改善、学科师资配备、实验设施完善、口语听力教学及考试设备等方面保障。加强初中校长、教师课程改革培训,转变育人方式,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加强考试机构、队伍、制度等基本能力建设,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规定,强化试题全过程监管,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三)强化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评价的组织领导,把综合素质评价纳入教学常规工作中,整体设计、协调推进;教育督导部门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对学校的督导评估中,加强过程性督导;教研部门要结合学科教研,指导任课教师在学科教学过程中常态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并建立跟踪反馈、动态指导机制。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学校重要工作,注重发挥班主任、学科教师对学生评价的关键性作用,把研究、教育、服务与评价学生工作作为评价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指标,切实提高综合素质评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要全面落实课程方案,认真执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理化生实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信息科技和综合实践活动等课时,定期对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发挥课程整体育人功能,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四)严查违规行为

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严查严处诚信失范行为。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综合素质评价、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做好宣传引导

各地各校要结合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认真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结果等信息,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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