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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警示】保健食品消费提示

来源:大兴安岭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09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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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是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并遵医嘱治疗,切勿轻信“速效”“根治”“药到病除”等虚假宣传,以免延误病情。

市面上的保健食品往往通过一顶“小蓝帽”的标志和一个独一无二的“批准文号”来标识,这些都是消费者辨认产品合法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标志。关于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规定非常严格。任何保健食品都不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其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明确指出适用人群和不适用人群,以及产品中的有效成分和含量,并明确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取准确的产品信息,避免误导。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主要在于前者可以声称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而后者则不能。保健食品还允许使用一些特定的中药材为原料,形态多样,但必须遵循严格的摄入量限制和针对特定食用人群的要求。普通食品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在选购保健食品时,消费者需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标志和批准文号,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并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

为了确保购买到合法、安全的产品,最好在正规的商场、超市或药店购买,同时注意保留购物凭证,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以依据进行维权。如果消费者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有任何疑问或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应立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

终审:李伟

复审:周明

初审:米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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