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黑龙江政府网
无障碍
|
关怀版
|
登录
|
注册
退出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走进兴安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高级搜索
首页
走进兴安
新闻动态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专题专栏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大厅办事指引
【办事指南】地区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指引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1 16:1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小
大
】
分享到:
一、
受理所需材料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注册时账号、密码
二、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
无
四、咨询方式
0457-2137918
终审:
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复审:
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初审:
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上一条:
下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