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服务公开 / 大厅办事指引

【办事指南】地区住建局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地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4-13 14:2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受理所需材料

1.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

2.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表(一式两份)

3.建筑垃圾处理方案

二、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不收费

四、咨询方式

0457-2129196

终审:佟文

复审:王勃

初审:时水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