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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加区公安局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加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8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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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所需材料

1.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民政局收养证或事实收养关系公证书

3.收养人落户申请

二、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四、咨询电话

0457-2123468-6044

终审:佟文

复审:王勃

初审:时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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