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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办事指引
【办事指南】加区公安局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落户一次性告知单
来源:加区政务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18 11: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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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受理所需材料
1.
居民身份证
2.
刑满释放证明
二、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
收费标准
无
四、咨询
电话
0457-2123468-6044
终审:
佟文
复审:
王勃
初审:
时水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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