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关于推荐参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奖”评选表彰活动的函》(黑环函〔2026〕70号)要求,现将拟推荐参评“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奖”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6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5个工作日)。
对拟推荐参评集体和参评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57-6109711
附件:
附件: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026年9月30日
关联稿件:
终审:张玉娟
复审:陆鹏宇
初审:邢世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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