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
地区公安局举办公务用枪培训暨持枪证年度考核工作
为落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使用规定,持续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常态长效化,按照《地区公安局2024年教育训练计划》安排,8月27日至28日,地区公安局举办公务用枪培训暨持枪证年度考核。培训前,地区公安局政治部对各配枪部门民警进行了全面审核,并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情况分批分组、有序进行;人事训练科对民警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参训民警牢固树立“枪弹无小事”的责任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培训考核任务。本次考核分为理论及实操两部分,理论考核利用公安教育网络学院线上开展;实操考核组织参训民警在靶场分批次进行。实操考核由地区警校武器等级训练教官(考官)组织开展,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公安民警申领持枪证资格(手枪)训练大纲及考核细则》要求,对枪支安全操作基础、枪支分解结合、掩体利用射击等科目进行考核,全体参训人员态度认真、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靶场纪律,圆满完成培训考核任务。通过此次培训考核,进一步提升了民警依法、规范使用武器能力,为民警执行巡逻、安保、抓捕等配枪勤务提供了素质支撑。今后工作中,大兴安岭地区公安局将持续深化实战大练兵工作,不断提升民警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为提高兴安公安战斗力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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