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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3 来源:地区行署办公室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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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我局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住房城乡建设职责任务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强化公开意识,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提升公开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在网站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2024年地区住建局在网站上累计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各类信息88余条涵盖了市政建设、执法信息、保障性住房等百姓关注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单位发生6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现已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发布单位填报《地区住建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等级审核表》,经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保密负责人同意后在政府网站相应栏目发布。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

(四)平台建设。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不断加大网上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高效有序进行。

(五)监督保障。地区住建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局重点工作来抓。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负责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推进实施。领导小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落实,通过建章立制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各项要求的理解和把握,切实保障政务公开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地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一定成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地区住建局将围绕地委、行署重点工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工作规范化程度,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规范化水平和实效;二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府信息,经审核后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有效满足群众诉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本单位发出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通知0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地区住建局办公室,(地址: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朝阳路433号2楼210室,电话0457-273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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