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区域协调发展科
办公电话:0457-2731058
机构职责: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东北振兴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负责跨省区域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的组织和落实,参与有关对外经济交往交流活动。组织拟订大兴安岭地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措施和建议。提出并推进实施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规划和政策措施。
关联稿件:
终审:崔岩
复审:刘汶朋
初审:袁佳宝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公网安备 2327220200001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