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开展大兴安岭地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大教函〔2025〕1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有关单位,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新时代学校思政课建设推进会部署,根据《大兴安岭地区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创优实施方案》(大教联〔2021〕7号)的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决定启动“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充分发挥思政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作用,坚持思政课建设与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以“大思政课”拓展全面育人新格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扎实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整体部署,强化问题意识,突出实践导向,聚焦课程体系一体化、校内外一体化、知信行一体化,充分挖掘思政课的实践元素,调动全社会力量和资源,按照课程化、主题化、特色化、实践化的原则,建设一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构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资源矩阵,着力打造服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的优质服务平台,推动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相结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及时融入教育教学,让学生实地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果,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魅力和实践伟力,增进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二、遴选范围
“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主要指地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各县市区下属的,以实践育人为主,适合以集体形式开展大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和师生主题实践研修的单位。主要包括革命遗址、旧址、纪念馆、陈列馆、烈士纪念设施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安全教育、国防教育、科普教育、环境教育基地以及改革开放成就教育等系列场所,大科学设施、重点实验室、重大工程项目等。
三、遴选标准
(一)聚焦育人导向。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能够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历史地位和实践要求,能够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激发爱国主义情怀、凸显民族精神、传播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能够体现大兴安岭地区的鲜明特色。
(二)丰富课程资源。具备承接师生开展思政课实践教学和主题实践研修的能力,能够结合单位资源特点,设计开发适合小学、初中、高中、高校不同学段学生,与学校思政教育内容和思政课实践教学相衔接的课程和项目;已经开发了适合不同学段学生实践教学需要的课程或活动项目;课程资源注重内涵建设,避免娱乐化、形式化、表面化。
(三)凸显公益普惠。能够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工作,提供的课程和服务应凸显公益属性,实行免费措施,对接待学生思政实践活动实施门票优惠措施,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开展相关活动,禁止通过思政课实践教学或主题实践研修活动开展谋取私利的行为。
(四)注重安全保障。有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有应急预案,配备基本的网络硬件条件,切实保障学生思政课实践教学顺利开展。切实保证教学和实践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配备安全保护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社会反响强烈的负面舆情事件。
四、建设任务
实践教学基地主要对接全区大中小学,聚焦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以“大思政课”实践教学为发力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完善馆校合作机制,注重资源整合,充分调动各种资源,努力形成一套学校思政课与校外资源共建共享长效机制、孵化一批校外资源服务思政课实践教学品牌活动、打造一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示范“金课”、产出一批优质思政课实践教学“微课”资源、形成一批高水平实践教学研究成果、培养一支善于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融入思政课教学的优秀师资队伍,着力打造服务“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和师生主题实践研修的优质服务平台,为“大思政课”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提供资源支持和平台保障。
五、遴选机制
(一)遴选专题。参照全国全省“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专题类型,并结合大兴安岭实际,本次基地遴选共分为7大专题,分别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专题,大兴安岭精神专题,科技创新专题,大美兴安专题,健康兴安专题,工业文化专题,乡村振兴专题。
(二)遴选程序。大兴安岭地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地直有关单位,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根据遴选范围、遴选标准和建设任务组织开展遴选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推荐。各地教育局、地直有关单位、高校按照相关程序,遴选推荐符合条件的单位,地直有关单位可推荐2-3家,各地教育局、大兴安岭职业学院至少推荐2家。
2.评审。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拟入选名单。
3.公布。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公示后发文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遴选工作,广泛发动相关单位参与“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申报,按照“谁主管、谁遴选、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基地遴选、建设、管理等工作,更好服务大中小学“大思政课”建设。
(二)强化审核把关。要把好政治方向关与建设质量关,严格对照遴选范围及遴选标准进行申报,确保推荐的拟入选基地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须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
(三)推动内涵建设。要指导基地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积极与大中小学对接,开发特色课程,建立长效机制,增强育人效果,为思政课实践教学和师生主题实践研修提供机构、人员、经费等有力保障。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25年3月27日17:00前,将推荐单位信息汇总表(附件1)、基地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及PDF扫描版(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dxaljyj8402@163.com。
联系人:吕冬梅,联系电话:2712993
附件:1.大兴安岭地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拟推荐单位信息汇总表
2.大兴安岭地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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