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
漠河市、塔河县、呼玛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纪委及省审计厅、省林草局关于脱贫人口护林员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为切实落实好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以来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监督工作,特制本工作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14日
大兴安岭地区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
选聘与管理监督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黑龙江省纪委及省审计厅、省林草局关于脱贫人口护林员相关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为切实落实好大兴安岭地区2022年以来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管理监督工作,特制本工作方案。
二、重点任务
(一)核查选聘人员资格。
1.排查人员身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仔细甄别是否存在选聘非建档立卡人员、财政供养人员,以及兼职公益性岗位人员,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同时追缴已发放补助,并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如县级林草主管部门不能确定个别选聘人员是否符合帮扶政策要求,应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界定并出具认定意见书。
2.排查销减和迁出人员。全面排查选聘生态护林员中是否存在死亡或由管理系统迁出后仍继续领取补助情况。排查发现有此类情况,务必立即停发补助,并对违规超发补助资金及时追缴,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排查身体状况。对于排查发现在聘的一/二级残疾人员、80岁以上高龄人员、重疾病人,建议予以解聘。75岁至80岁在聘人员需再次确认身体及精神状况是否能够胜任巡护工作。对以往年份选聘一/二级残疾人员、高龄人员、重疾人员的,请认真梳理保存完整的选聘手续、巡护记录以及考勤考核情况等佐证资料,以备调阅查验。
(二)严格选聘流程
1.排查选聘程序关键环节。要按照国家三部门联合印发的《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和省级三部门联合印发的《黑龙江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逐年度排查2022年以来有关乡镇的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流程各环节的逻辑关系。一经发现存在不符合规范流程的,视情节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同时,针对本地实际梳理优化生态护林员选聘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等选聘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强化相关管理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有效杜绝护林员选聘程序不规范情况发生。
2.排查考勤管理情况。要认真排查考勤管理漏洞,建立线上打卡和纸质考勤同步考勤机制,落实考勤责任人。要组织指导培训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认真填写巡护日志,学习掌握线上打卡和报告操作技能,持续提升线上巡护上线率。同时,要妥善做好纸质考勤记录、巡护日志、履职考核等相关资料的保管建档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可追溯,随时备查。切实有效解决财政部监管局反馈部分地区脱贫人口护林员巡护打卡严重不足问题。
3.排查管护面积落实情况。要以现行森林资源数据或国土三调数据区划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护面积,要明确脱贫人口护林员巡护职责边界,确保巡护范围划定科学合理、无遗漏、无重叠,保障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如有发现巡护面积与实际不符情况,要及时调整优化,要确保以县为单位人均管护面积达到国家有关要求。
(三)严格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惠民惠农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要求,全面排查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1.排查资金分解发放情况。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分解资金指标,科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及时督导完成定期考核,要落实动态管理要求,建立按拨付期属进行人员比对工作机制,确保按照协议约定和财务制度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
2.排查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严禁使用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巡护服等,对使用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巡护服的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国家惠民惠农资金精准用于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
3.排查会计核算情况。对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的会计账目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关注账目分类是否准确、记账凭证是否齐全、账务处理是否遵循会计准则。严格执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在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中可列支“509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部门经济分类可列支“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对发现的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确保资金账目清晰、准确、合规,如实反映资金动态。
4.排查落实绩效管理情况。要结合选聘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完善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资金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评价等环节,确保绩效指标科学合理、评价结果真实准确。对于数据填报不实,虚报执行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各县(市)林草主管部门应于6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至地区林草局,地区林草局将在6月-8月期间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2.各单位要结合本级全面排查情况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主动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查找问题症结,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推进整改,按工作要求向省林草局提报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结果、排查整改情况报告。
3.地区林草局将适时组织实地抽查,对排查工作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县(市)进行通报,并在年度林长制考核相关生态护林员考核指标中进行酌情评价。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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