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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大兴安岭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26 来源:地区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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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规划建设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等文件要求,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制定了《大兴安岭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大兴安岭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规划建设纲要(2024-2035年)》和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实施方案(2025-2027年)》《大兴安岭地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到2027年,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安置率保持在97%以上,学前和高中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率持续增长。特殊教育保障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和特教班实现布局建设全覆盖,特殊教育学校到达省建设标准。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资源教师和资源教室配备率均达到100%,逐步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融合教育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医教结合专业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升,各学段残疾儿童青少年“一人一案”充分落实。特殊教育实现优质融合发展,每一个特殊儿童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二、试点地区

加格达奇区,其他县(市、区)纳入试点改革范围一体推进。

三、主要举措

(一)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1.优化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办学结构。持续推进加格达奇区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达到规定标准。各县(市、区)根据残疾学生人数和年龄段合理布局特教班,确保残疾学生就近就便入学,实现布局建设全覆盖。

2.推动特殊教育向两端延伸。支持加格达奇区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有序推动建设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3.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开足开齐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国家课程,加强特殊教育数智化教学改革。提高融合教育有效性,探索符合特殊教育规律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教学设计、学科教学、跨学科主题学习、作业设计、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有效实践模式,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和其他有特殊需要的学生提供个性化支持。

4.规范送教上门工作。“一县一策”合理制定送教上门实施方案,保证每月送教课时量,根据实际统筹线上线下送教课时分配,明确送教上门课程实施要求,确保送教上门比例不高于20%。充分利用残联、卫健等各方资源,合理安排教育、康复、保健等送教上门课程内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增进家校合作,提高送教上门质量。

5.完善孤独症儿童教育。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培养方式,推动试点地区探索建设学前孤独症融合班级。开发面向孤独症学生、教师、家长的数字化教育资源,完善孤独症儿童教育评价机制。

(三)全面推进融合教育

6.健全入学安置机制。建立“筛查—评估—安置—支持”一体化工作机制,压实县(市、区)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职责,对适龄残疾儿童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入学安置建议,落实“一人一案”,确保应随尽随。

7.加强资源建设与共享。建设建强地、县、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加快推进普通学校资源教室建设,实现每个试点县(市、区)建有1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或配备特殊教育专业资源。鼓励试点县(市、区)通过共同体、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对口帮扶协作。

8.深化医教结合与多元融合。推动加格达奇区特殊教育学校与医疗机构、康复机构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数智技术等深度融合。鼓励引导企业、公益组织等通过资金支持、专业指导、技术赋能等方式参与特殊教育服务。

(四)强化特殊教育保障能力

9.完善经费投入机制。特教学校和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学前至高中阶段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不少于7000元,持续推进十五年免费特殊教育。对承担随班就读、送教上门任务的普通学校给予经费支持。

10.健全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持续落实从学前教育到高中教育全覆盖的残疾学生资助政策,按省定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生活补助资金。

11.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地区要合理核定特殊教育教师编制,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1的比例配备特殊教育教师。各地加强对特殊教育、融合教育和孤独症儿童教育教师的培训力度,落实好特殊教育教师工资倾斜、职称评聘等相关待遇和保障。

12.强化教研专业支撑。加强特殊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教研部门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研员。完善落实特殊教育片区教研、教学开放和跨学科、跨区域联合教研等制度。

13.推进数字化转型。加强特殊教育教学资源数字化、教学方式智能化、教师能力数智化等方面的探索研究和实践应用。大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智慧校园、智慧教室建设,提升特殊教育学校的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25年7月-2026年1月)。制定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目标、任务和措施,完成试点动员部署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6年2月-2026年12月)。试点地区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各项工作。建立试点工作跟踪指导机制,加强试点工作的台账化管理,定期开展试点工作调研,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试点工作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调整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和措施,推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深化推广阶段(2027年1月-2027年12月)。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收官,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形成可推广的特殊教育保障机制建设模式和成果。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体系,推进建章立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实施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顶层设计,推动试点任务落地见效。要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所承担的试点任务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试点地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多渠道经费投入机制,加大财政投入,支持特殊教育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提高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

(三)加强统筹调度。各地要加强整体规划,明确试点目标与预期效果,细化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与质量标准,形成任务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统筹调度,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四)推广典型经验。各地要建立“总结—提炼—推广”全链条经验共享机制,深挖创新典型与有效做法,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和成效,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组织实地观摩学习,促进经验交流与借鉴,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全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水平。

附件:大兴安岭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工作台账附件:大兴安岭地区特殊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工作台账

关联稿件:

终审:赵鹏

复审:薛秋雨

初审:吕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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