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
关于印发《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
现将《2026年大兴安岭地区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于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工作总结、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结果汇总表、检测报告等佐证材料报地区林草局科技科。
特此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9日
关联稿件:
终审:郑雷
复审:迟明莉
初审:李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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